临港重点企业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实施研究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政策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叶赟 发布时间:2019-08-06 15:56

摘要: 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

今天下午,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根据《总体方案》,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将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


对境外进入物理围网区域内的货物、物理围网区域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和服务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扩大新片区服务出口增值税政策适用范围,研究适应境外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新片区税收政策。


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研究实施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在不导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前提下,探索试点自由贸易账户的税收政策安排。


责任编辑:罗菁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S2公路海港大道立交匝道新建工程...

10家企业入选上海市第二批人工智...

百联临港生活中心12月25日开业...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