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月本市1300多户纳税人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更多企业优惠享受在4月集中体现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邵未来 发布时间:2020-04-02 13:04

摘要: 税务总局已将4月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29个税收宣传月启动,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正文表示,疫情期间,市税务部门制定落实了多项支持疫情防控和帮扶企业发展的服务举措,有效加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成效初步显现。而税收减免落地落实,更多企业优惠享受将在4月集中体现。


相关数据显示,2月、3月两个申报期,本市1300多户纳税人申请办理延期申报,400多户逾期申报企业免予缴纳滞纳金、免予行政处罚;连续两月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减免税费共计2200余万元;近10000户按月申报企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累计2490户企业的20余亿元捐赠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旭涛、李俊珅介绍,由于很多纳税人是按季来申报的,国家和本市的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大量纳税人将在4月份纳税申报期集中体现享受。为此,税务总局已将4月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


为及时对接企业复工复产需求,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市税务部门充分利用税务大数据优势,通过税企互动和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累计向10.8万户企业推送政策提示提醒。


在推送提醒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保证优惠享受不漏户,市税务部门专门设置了7项事中监控指标,对疫情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公共交通运输,生活服务业、收派等企业开展持续监控,2月申报期内发现“应享未享”企业4934户,3月申报期发现“应享未享”企业2274户。



责任编辑: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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