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网约工”劳动权益保障重在劳动关系认定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张锐杰 发布时间:2019-09-16 15:40

摘要: 如何保障“网约工”的劳动权益问题,也给立法部门及政府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

互联网和共享经济飞速发展,快递、外卖、代驾等互联网平台用工也应运而生。对于这种新型的灵活用工,如何保障“网约工”的劳动权益问题,也给立法部门及政府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最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关于休息休假问题,即“网约工”超时上班问题,如何保障他们的休息权?二是关于社会保险问题,涉及到“网约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纳和待遇享受等内容。


无论是休息休假还是社会保险,都与劳动关系的认定分不开。而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争议很大,由于“网约工”和平台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等不同情形,因此一旦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则“网约工”的休息休假、社保保险等劳动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


对此,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华平律师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他建议可以把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缴纳分离,特别是对于“网约工”,他建议可以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其次,强化互联网平台公司的用工主体责任,关于工作时间、工伤等内容,不能因为平台与“网约工”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免除所有责任。


李华平指出,快递、外卖等行业协会有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保障“网约工”权益,“比如外卖、快递行业的联合工会组织,通过工会组织与平台公司就劳动权益保障内容签订集体合同,从而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害。”


责任编辑:裴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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