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是否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界限?过半受访网友反对微信成办公软件!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狄佳倩 发布时间:2019-12-23 12:10

摘要: 共有7959位网友参与投票。结果显示,超七成网友所在单位把微信当作工作平台,过半数网友对于此举表示反对。

日前,两名铁路职工在上线施工期间,不幸遭高铁列车撞轧身亡。之所以酿成如此悲剧,是因为车间内的一名干部用微信群发送推迟上线作业时间命令后,没有确认作业班组回复命令,导致命令漏传。事件一出,公众纷纷唏嘘不已。同时,也在网上引发了一场关于“该不该用微信传达工作指令”的讨论。


为此,本报记者联合“申工社”微信公众号围绕该主题发起线上调查,吸引了7959位网友参与投票。结果显示,超七成网友所在单位把微信当作工作平台,过半数网友对于此举表示反对,感叹微信的普及,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


过半数网友反对 微信不应成为办公软件


微信作为当下最流行的社交软件之一,越来越多的单位选择把微信当作工作平台,建立各种工作群、发布各种工作消息。有71%参与调查的网友对此深有体会,在他们看来,微信已经成为常规办公软件。某国企员工陈涛向记者这样描述自己现在的生活,“个人微信里有十多个工作群,即使是下班时间,群内的各种消息依然此起彼伏。”他无奈地说道,“彻底患上了微信恐惧症,一看到微信未读小图标就担心,好怕又是工作上的事情找我。”


那么微信作为常规办公软件究竟合适吗?54%的网友表示反对。互联网公司职员小胡吐槽用微信办公并不便捷。“微信的定位本就是一个社交软件,功能还不够完善。”但也有33%的网友认为,微信可以作为对常规对办公软件的补充和辅助工具。仅有3%的网友给出了支持票。


有32%的网友工作交流首选邮件,另分别有27%、22%的网友选择通过面对面、电话的方式进行工作交流。QQ、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成为末项选择。


白领谢女士指出,微信用于工作沟通存在一个重要的缺陷。“一方面,微信消息有延迟的;另外一方面,流量、信号等外部因素以及其他个人问题,都会直接影响指令接收方能否及时看到消息。”对某些并不急迫、紧要的工作信息而言,这个缺陷的影响可能是有限的,但是,对于“施工时是否有火车通过”这种攸关员工生死的信息,这个缺陷却是可怕而致命的。北京铁路局的这次意外事故,给职场人敲响了警钟。她呼吁,“人身安全大如天,来不得半点马虎。”


下班后微信发布的工作指令员工有权拒绝


《数字劳工》一书中曾写道,“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与通信技术改变了劳动力市场的位置与形式,将劳动的场所从工厂转移到网络、转移到个人的电脑与手机。”由此可见,随着微信的普及,工作与生活的边界越发模糊。


近几年来,因微信使用所引发的劳权问题不在少数,诸如公司强制要求改头像发朋友圈、孕妇深夜10分钟内没回微信“紧急任务”被开除、领导规定要辞职必须先删同事微信、朋友圈屏蔽同事者罚款100元……对此,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毅给出了详细解答。


唐毅提醒广大职工,双方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以内。理论上讲,下班后就属于员工的私人时间。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员工在下班后还处于上班状态,有事必回。对于下班时间公司通过微信发布的工作指令,员工是有权拒绝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员工下班时间处理工作事务是否属于加班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今,很多用人单位都实行加班审批制度,只有经过公司审批的延时工作才属于加班。未经公司审批,员工自行下班后留下来工作一般不属于加班。


但是,有种情况虽然未经审批也应当视作为加班。比如,公司在员工下班后在微信上布置工作,且明确要求员工在明天上班之前完成。这种要求,显然是要求员工利用下班时间来完成工作,这种情况属于加班。


责任编辑: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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