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4月实施,最高给付66.55万元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徐晗 发布时间:2020-03-25 16:02

摘要: 该保障项目由单位统一在上海市总工会“申工通”网络工作平台进行参保,无需到窗口办理。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20多年来陆续推出了多项互助保障计划,切实帮助职工减轻医疗负担,被广大职工亲切地称为“我们的第二医保”。记者今日获悉,4月1日起,这份上海职工的“第二医保”将正式升级为“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并正式实施。这一全新层级化保障项目是建立在“广覆盖、保基本、分类型、多层次”基础上的“三纵三横”职工保障体系,不仅对不同企业和职工的保障需求进行分类细化,并且扩大了保障范围,提高了保障力度,最高给付金额提升至66.55万元。该保障项目由单位统一在上海市总工会“申工通”网络工作平台进行参保,无需到窗口办理。


参保选择更多样


“三纵三横”职工保障体系,“三纵”即三类保障组成职工补充互助医疗保障体系:在职住院、特种重病、意外伤害;“三横”即三类保障都有基本保障层、加强保障层和个性保障层。


基本保障层满足职工最基本的保障需求。在基本保障层的基础上,设立加强保障层,进一步提高保障力度,以满足职工要求提高保障水平的需求;个性保障层是在单位参加基本保障层和加强保障层基础上,对单位的保障需求进一步进行细化。


 

组织职工参保的单位必须在“基本保障层”中的“在职住院保障”、“特种重病保障”和“意外保障”三类保障项目中选择一项参保,也可同时参保三项;如果要加强保障力度,可以在“加强保障层”中选择一项叠加参保;在参加基本保障层和加强保障层基础上,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叠加保障力度,单位可按实际需求,选择“个性化保障层”,量身订制单位职工个性化的互助保障项目。


保障力度更给力


“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进一步增强了保障力度。基本保障层 “在职住院”最高给付金额由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加强保障层分别随参保标准的提高而同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参保基本保障层3项保障项目,并按最高标准参保加强保障层中的保障项目,最高给付金额可达66.55万元。具体如下:在职住院:最高给付额10万,另附赠一份疾病身故保障;起付线:最高给付额1500元;住院天数:最高给付额5.4万元;特种重病:最高给付额10万元(女性癌再加5万元);意外伤害:最高给付额30万元。


个性保障层在单位参加基本保障层和加强保障层基础上,对单位的保障需求进一步进行细化。


集中参保或即时参保均可


4月1日至30日,已建会的参保单位可根据用户名登录“申工通”工作平台参保;未建会无用户名的参保单位登录“申工通”工作平台注册后即可参保。起保生效日统一为4月1日。


保障项目的保障期限为一年或一年内,全年分集中参保和即时参保。保障期大于半年的,缴纳一年保障费用;保障期小于等于半年的,缴纳半年保障费用。


集中参保,保障期限为一年,自当年4月1日零时起至次年3月31日24时止。无免责期。


即时参保,非4月1日起保的,保障期限自参保单位在申工通平台提交正式参保名单的次日起至一年之内的3月31日24时止。参保后“住院类保障项目”和“附加疾病身故保障”执行30天免责期;参保住院加强保障项目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不执行免责期;“特种重病类保障项目”执行60天免责期,“意外伤害类保障项目”无免责期。


责任编辑:李成溪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上飞公司为大飞机事业幸福加码,每...

人才引领,共筑“美的”项目,共创...

福州工会点亮在榕台籍职工“微心愿...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