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交给“云上执法”解决!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赵竺安 发布时间:2020-04-01 15:46

摘要: 疫情期间,杨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拓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做到了监察办案,“不见面执法”为先。

疫情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杨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拓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做到了监察办案,“不见面执法”为先;职工诉求,联动化解为先;疫情政策,宣传服务为先,做到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也保障职工合法劳动权益。


不见面也能执法到位


疫情期间,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确保投诉职工和监察人员的安全,该大队推出了“云上执法”,双方当事人不见面,也能执法到位。


今年2月,该大队接到劳动者小梁投诉,他所服务的餐饮公司由于暂停业务,准备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不愿支付经济补偿金。监察人员接案后,通过系统查询到企业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通过微信视频,电子邮箱等不见面的方式对单位开展调查工作。经查询,企业确存在违法现象,监察员通过开通“云上办公厅”方法,组织企业与劳动者自行协商。经过协调,用人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金。


事后,该大队通过法定程序办结了该案。


联合办案“借力使力”


疫情期间,为减少当事人不跑远路也能办事的原则,该大队充分发挥与杨浦区总工会共同设立的劳动保障联合接待窗口以及与街道总工会、协管队多元联动化解的优势,尽量减少现场办理环节,共同做好特殊时期劳资矛盾纠纷化解。


不久前,一位劳动者来到“联合接待窗口”求助。职工反映,他的月薪为5000元,今年2月单位已按时足额支付了当月工资,但3月工资只按照本市最低工资发放。


“联合接待窗口”人员启动联动化解机制,立即通过大桥街道劳动保障服务队和街道总工会,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找到企业经营者,向其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相关政策,希望企业老板能体谅员工生活不易。


经营者先表示企业生产确有困难,但也答应与劳动者协商。通过“云上办公厅”协调,当事双方达成了协议。


法律宣传助力复工


在防控疫情过程中,由于上海出台多项劳动保障措施,不论是企业还是职工,对“新政”认知上均存在空白点和误区。针对这一情况,该大队加强了对职工和企业的法律宣传力度。尽可能减少企业受疫情影响的损失。


不久前,一家单位致电长海路街道劳动保障服务队,说企业复工时,提供了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但一位员工以“疫情期间需要保命”为由,拒绝复工。企业咨询,这种情况下,企业能否合法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服务队了解情况后,通过微信视频对该名职工进行了法律宣传。服务队人员对其解释了相关复工复产政策后,也明确告知,如果职工无法律规定的情形,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单位可依法予以处理。


该名职工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后,马上转变态度,翌日就赶往企业上班。


责任编辑: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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