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农民工工资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0-01-07 15:10

摘要: 2020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国新办正在召开的例行政策吹风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全强调,针对建设资金不到位、建筑市场秩序和施工企业用工不规范等问题,2020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按时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责任编辑:范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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