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血衣诈骗”伪造失踪,骗取船公司近80万,今天一审获刑九年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王嘉露 发布时间:2019-08-21 18:43

摘要: 8年前,一艘巴拿马籍货轮上有人失踪,现场还留下了血衣。失踪的是一名中国籍海员张某。然而,就在去年,张某投案自首。

8年前,一次深夜航行中,巴拿马籍“星光”轮上的船员张某突然失踪,甲板上遗留的多处血迹、一件血衣、一只鞋子和一根带血的铁棒,都指向张某被害身亡……之后,家属借此获得了船务公司人民币79.9万元死亡赔偿金。


然而,7年后,“身亡”多年的张某却突然投案自首。今天下午,虹口区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船员货轮上离奇失踪


2011年8月28日上午11点多,船员张某的妻子翠文接到丈夫张某所在的船务公司电话,称张某失踪了。


2011年8月27日晚,凌晨至4时本应是张某轮值的时间,他却没有出现。凌晨1时许,“星光”轮完全停靠上海外高桥四期码头。船长发动所有船员,全船搜索张某。最终,在右船舷2-3号货舱的位置,发现了张某的一件带血衬衫和一只鞋子,现场还遗留了一些血迹,一根带血的铁棍,却始终没有找到人。


上海公安接警后,一行9人登上货轮勘察现场。有经验的民警发现血迹喷溅流向不符合正常侵害案件的情形,公安将该案定性为疑似被侵害案件并展开调查。尽管警方对所有的船员都展开调查,并启用测谎仪,也未发现其他可疑点,由于张某的尸体迟迟未能找到,侦查只能暂告一段落。


妻子翠文称在接到船务公司电话的前一天,张某还发短消息,告诉她船快要靠岸了,之后他们还通了电话,人怎么能说没就没了呢。最终,鉴于张某服务期间失踪并假设死亡,船务公司与张某家属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赔付79.9万元。


东躲西藏过了7年


临近2012年春节,翠文接到了公公的电话,让她过去一趟。公公把她带到鸡棚前,推门进去,翠文就愣住了,她难以置信地看见了活生生的丈夫。交谈之后,翠文才得知,三个月前,丈夫从船上逃回来,一直躲在公公的鸡棚里,公公却对此只字未提。


张某告诉妻子,货轮上来了小偷,搏斗中,自己把人杀了,往后只能靠船务公司赔偿的钱,躲躲藏藏过日子了。妻子翠文劝丈夫自首未果后,全家搬到了50公里外的小镇上居住。


东躲西藏7年,直到2018年7月,公安机关对辖区户籍人口可能存在“双重户籍”的情况进行公安网大数据排查,发现张某存在双重户籍。民警立即联系张某前来销户。


躲躲藏藏这些年,张某看到警车就会害怕,更别说自己去派出所了。而在家里,有时候女儿会劝他:“爸爸自首吧,我已经长大了,可以打工供弟弟上学,放心吧。”儿子也会劝他:“爸爸,我们自首吧,你走了,我就是半个‘爹’了,放心吧。”


思考了很久,2018年11月27日,张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次日,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抽血伪造被害现场


时间回到2011年8月27日的那个夜晚。货轮驶离长江口锚地,渐渐向上海外高桥四期码头靠拢。张某在宿舍里,将一套衣服、一双鞋、一点用透明胶捆扎的现金、一个尚未充气的塑料救生圈以及自己的身份证装进了塑料袋中。


然后掏出事先准备的针管,从自己左胳膊上抽了两管血。接着,张某带着准备好的东西来到了船头甲板上。他将针管中的血滴到身穿的衣服和甲板上,将带血的衣服撕破扔在甲板上,伪造出打斗现场。为了让现场更逼真,张某还故意留了一只鞋和一根沾了自己血液的铁棒。做完这些,他将用过的针管、随身携带的手机和另一只鞋子扔进大海,用绳子把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系在腰上。


随后,张某纵身跳入大海。


张某回忆,“我跳海的地点距离岸边大约2公里。当天水上有风浪,我在海里游得非常困难,我记得好几次差点撑不下去,以为自己要沉下去了。最后花了好几个小时才游到海岸边。”成功上岸时,天已经快亮了,张某换上了事先准备好的衣服和鞋子,乘坐长途客车回到山东老家,自此开始了逃亡生活。


回到老家后,张某不敢回自己家,一周后去见了父亲。此时老父亲很惊讶,以为儿子已经被杀了。这时,张某才知道,船方已经将他被害的消息告知家里。为了让老父亲帮助隐瞒,张某谎称自己在船上杀人了,要躲避一段时间。


自此,张某一家人开始了逃亡生活。据交代,张某诈骗得来的80万元赔偿金,用于日常生活开销和还债,如今早已消耗殆尽,已无力退赔一分钱。


骗赔情节模仿了韩剧


2019年7月19日,虹口区检察院以张某犯诈骗罪向虹口法院提起公诉。今天,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上,检察官施丹就张某犯罪意图的产生进行了发问。


“当时家里经济状况不好,妻子做了一场髋关节置换手术,家里借了外债,手术完成后,妻子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之后父亲又被诊断出帕金森病,病情不容再拖延了,而家中还有一双儿女需要抚养,因此我急需一笔钱。2011年5月左右,我凑巧在电视上看到一名韩国船员在出海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之后家属获得了一笔巨额经济赔偿。当时我就萌生了制造意外事故,骗取经济赔偿的念头。”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和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认定的罪名均没有异议。在最后陈述中,张某表示对自己所做的事非常后悔,不应因生活的一时苦难而犯罪,并表示出狱后将努力赚钱,把钱款还给公司。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虹口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减轻处罚。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张某系自首,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可减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上人名、船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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