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厅|上海仅3家公证单位可办理意定监护业务,代表呼吁:便民服务不应设门槛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包璐影 发布时间:2020-01-19 14:15

摘要: 目前在上海能够承接办理意定监护类公证的公证处只有3家,其他19家公证处均称不办理此类业务。

据2019年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这其中,失能失智、孤老残障等无法自理的老年人占有一定比例。


如果这些老人“糊涂”了,那么,他们的身前财产、身后事该如何使用、料理?“意定监护”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根据《民法总则》显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与近亲属、其他个人或组织协商,以书面形式事先确定监护人。这也意味着,意定监护公证可使委托人的住院医疗和大病监护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尽管“意定监护”不是新鲜事,但申城市民在办理过程中却发现了新问题。在两会上,市人大代表陈婕就提出,目前,上海仅有3家公证机构可办理意定监护业务,占全市所有公证机构的数量不过10%,增加了老年申请人的诸多不便。她建议,应该打通办理渠道,让“意定监护”落到实处。



“在提交相关建议前,我曾做过不少详细的调查。”市人大代表陈婕告诉记者,其中,不乏向上海目前办理意定监护数量最多的公证员李辰阳请教。作为国内办理意定监护公证经验最丰富的公证员之一,他每年约要办理200件左右的意定监护公证业务。


据其介绍,老年人来办理该项业务的情况最多,在其公证处大约占比80%“独居的老人,一旦出了什么事,送到医院要做手术,没有监护人签字,是很麻烦的事情。还有的老年人,他想住养老院,也需要预设监护人签字”。李辰阳说。


意定监护也叫持续性代理监护、未来失能保护委托,简单而言,就是自己可以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从现在开始作为代理人,一直持续到自己失智后,继续承担监护职责,照管自己的生活,进行医疗事务代理,保护自己的财产,维护合法权益,去世后的身后事务处置等。



然而,陈婕代表在走访了上海的多家公证处了解情况后却发现,自2017年至2019年期间,上海市的所有公证机构承办意定监护类公证的累计总量大约为500件左右,即每年该类型公证的平均办证量仅在150件左右。


“这样的办证数量和上海近500万的老龄人口数严重不相匹配。”陈婕说。她用手里的一组数据作了详细比对:新加坡公共监护人办公室每个月要收到2000多件的持久授权书(类似意定代理监护授权书)的登记申请,加拿大魁北克省2017年有42%的成年公民订立失能保护委托(类似意定监护),达280万人,87%的意定监护是通过公证人帮助订立的,德国联邦公证协会累计登记了420万件预先照管授权书,其中85%是公证人办理的……


“上海有400多名公证员,参照上海每年公证遗嘱的受理量,约12000件左右,以此推算,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应该在每年1万件以上方为合理。”陈婕指出,上海全市公证机构目前受理意定监护类公证的数量是严重不符合也不能满足现实社会需求的。


“造成上述情况最大的原因就是愿意承接意定监护类公证业务的公证处、能够办理此业务的公证员数量太少,导致受理数量严重不符合真实需求量。”陈婕说。据悉,目前在上海能够承接办理意定监护类公证的公证处只有3家,分别是普陀、新虹桥、松江。其中,上海市普陀公证处承接的案件量是最多的。


陈婕告诉记者,其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其他19家公证处,特别是老龄化严重的几个区公证处、面积最广的浦东公证处,均称不办理此类业务,也无人承接案件,无人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需求熟视无睹,甚至出现推证现象,增加了老年申请人的诸多不便。”陈婕说,“显然,这个和2016年修订《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增加通过公证途径确认监护人的立法初衷相违背”。


在陈婕看来,既然申城有公证机构可以办理意定监护业务,同时,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有着较大的需求,为何不能制定公证行业的意定监护类公证操作指南、意定监护协议(授权书)的示范文本、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由各公证机构参照适用,同时司法部门对全市意定监护公证案件进行分流,解决社会压力的同时推广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正处于推广、普及阶段,公证机构办理此类业务,应当提供便民服务,不能设定门槛。陈婕在调研中了解到,公证部门受理非近亲属之间的意定监护类公证,需要居村委、民政部门的书面同意。“这个应该从前置条件改为事后公证机构的通报信息义务,居村委、民政部门已经承担了大量的基层社会民生事务,要求这些机构开具证明,容易制造纠纷和冲突。”同时,她指出,若老人在进行意定监护公证时,必须将居委会等政府部门同意作为前置条件,那等于违反了保密原则,违法了意思自治的民法原则。


此外,陈婕也提出,监护制度涉及多个部门,又由于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为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通畅,“法院的指定监护判决、居(村)委、民政部门的指定监护证明、公证机构的意定监护公证,信息应当共享”,避免因信息不畅导致各部门之间的监护选任冲突,更有助于梳理司法秩序和社会治理。“我们可以参考国外的一些做法,制定意定监护登记查询办法,以便于法院、民政局、居村委提前获知,建议上海将此类信息汇总设置在上海公证协会,和法院、居村委、民政局联网互查。”她说。



责任编辑: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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