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杨浦制定涉未成年人行业从业限制实施细则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陈烺 发布时间:2021-12-23 17:40

摘要: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具有特定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从业。

防范未成年人遭受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不法侵害,12月23日,杨浦区检察院联合区内10家单位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教育、培训、照护行业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并签署协议。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在法律层面上,详细创设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限制制度”。


杨浦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在区委政法委支持下,联合平安杨浦办、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文旅局、区市场局、团区委10家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制定了此次实施细则。


记者看到,《实施细则》从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规范流程等角度保障“从业限制制度”真正落地。为确保查询犯罪无遗漏,《实施细则》以新未保法为支撑,将本市原有的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作了再延伸和再升级。


首先,确保适用主体无遗漏。从业限制的适用行业不仅覆盖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照护机构,并将关注重点延伸至线上线下开办的学科类、文体类培训机构,以及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体活动场馆场所;适用对象不仅涵盖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教师、教练、保育员等,还延伸囊括了具有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行政、安保、勤杂人员、志愿者等。


其次,确保适用范围无死角。对现有性侵害人员信息库再升级,对未保法规定的限制罪名作“等”外探索,不仅把具有猥亵、强奸等性侵害案底的人员拦在门外,还将家庭暴力、监护侵害、暴力伤害、涉毒、拐卖及收买妇女儿童等威胁未成年人身心安全的“违法”信息和“犯罪”记录全部纳入从业限制的范围。


再者,适用节点无盲区。不仅对拟录用人员开展入职前查询,而且定期对在职人员开展全员性查询,全面对未成年人动态保护。


《实施细则》从畅通记录查询渠道、规范信息披露机制、加大限制从业力度等3方面构建了严密的防护网格。


据悉,通过协同配合、高效运转的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已有100余所线上及线下培训机构,对5000余名从业人员完成了信息查询工作,并对发现的具有吸毒、暴力犯罪等劣迹的人员作出解聘等处理。

摄 影:陈烺
责任编辑:胡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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