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肺炎,算工伤吗?基层工会可用工会经费购买疫情防控物品吗?

来源:吉林省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0-02-12 09:39

摘要: 法律专家根据有关文件和相关法律,整理出了相关法律问题,为广大职工群众解疑答惑。

为回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工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吉林省总工会组织法律服务律师团针对社会关注的有关劳动用工中的突出法律问题,根据有关文件和相关法律,整理出了相关法律问题,为广大职工群众解疑答惑。


上下班途中,感染了新冠肺炎,算工伤吗?


吉林省总工会律师团王雨琦律师解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写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非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可以享受这项政策?非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从事的工作内容不是预防和解救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而因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的认定需根据其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进行综合认定。原则上,工伤的判定标准应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


基层工会是否可以使用工会经费为复工的员工购买疫情防控物品?


吉林省总工会律师团刘晶律师解答: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第2条规定,基层工会专项资金用于本单位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其不能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用于购买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物品物资。但是该通知并未对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基层工会的经费支出包括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所以在疫情期间为保障复工员工的合法权益,基层工会应该积极督促单位行政部门准备防疫用品,基层工会也可以使用工会经费适当购买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物品慰问本单位职工。


基层工会购买疫情防控物品是否有所限制?


吉林省总工会律师团刘晶律师解答:日前,全国多省市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公职人员不得购买和使用N95口罩,所以基层工会是否能自由购买疫情防控物品,需要看当地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有没有相关的限制性规定。在此我们呼吁大家尽量将N95口罩等重点防控物资优先让一线医护人员使用。


责任编辑: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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