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因为疫情超过时效,还能维权吗?确因疫情超时适用时效中止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轶捷,刘晓艳 发布时间:2020-05-13 16:31

摘要: 本期《劳权》联合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就近期常见的劳动争议案件,结合新的裁审口径进行详细解读。

【事例】春节之后的一两个月,黄先生一直处于焦躁状态,原因是他和老东家之间的纠纷在去年就处于“不可收拾”的状态。原先,黄先生本意并不想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担心走流程会花费太多时间,但由于双方一直在细节部分纠缠不清,且均不肯妥协,协商迟迟没有进展,事情就这么被拖了下来。


今年年初,黄先生见纠纷一直无法解决,不得不重新动起打官司的念头,然而,在咨询了专业人士后他发现,当下,连打官司也不是自己想打就能打的。“春节后,因为疫情影响,仲裁委和法院都不受理新案,而我的争议处理时效似乎快要到期了,如果过了申请时效,但是仲裁等还无法受理新案,我会不会就失去主张权益的权利了?”


【点评】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且疫情何时结束仍不明朗。《意见》再一次明确,当事人只要能提供患新冠肺炎、疑似新冠肺炎或因疫情防控被隔离等受疫情影响的证据,证明其确实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在仲裁时效和法定期间内提起仲裁或诉讼,不能正常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适用时效或程序中止规定。


摄 影:贡俊祺
责任编辑: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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