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完善家庭福利政策,促进自然人口增长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赵丽 发布时间:2020-06-30 16:36

摘要: 育龄妇女所面临的工作和家庭平衡问题也是她们是否愿意生孩子的重要因素。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鼓励生育也是不少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外国语大学校长刘宏建议,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经验,由国家统筹采取现金补贴、差异化个税抵扣、租房和购房补贴等系统性配套补贴政策,促进自然人口增长。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华杰建议,应探索建立从怀孕到18岁或学历教育结束的全面鼓励生育体系,可考虑包括孕期保健补助、住院分娩补助、托育津贴、教育津贴、家庭个税抵扣,以及对不符合缴纳个税标准的低收入人群实行直接经济补贴等。


在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看来,要对症下药完善和调整我国家庭福利政策:第一,要增加和稳定家庭收入,有了稳定的收入才能保证孩子抚养的投入和教育投入。第二,国家要更多地承担关于教育和养育子女的支出,加强公立的服务设施建设与配给。第三,要增强生育者的信心,如出台延长产假、增加陪护假等支持政策。第四,加强生育的技术支持,通过技术和优质服务保障大龄孕产妇的生育安全,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帮助有生育困难的家庭。第五,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增强舆论环境对于生育的促进,改变过去我国采取的严格限制多生的政策所带来的负面观念。


“构建生育支持体系在西方国家运行了几十年,而我国正处于一个初步探索的阶段。比如,孕期保健补助、住院分娩补助等在我国已经开始实施,但托育津贴、教育津贴还处于探索和商讨阶段,包括考虑延长9年义务教育至12年或15年,这都属于建构生育支持体系中的环节,需要时间慢慢完善和实行。”原新说。


陆华杰也认为,家庭福利政策是一个多元的政策,包括健康、教育、住房、税收、公共交通等,目前我国家庭福利政策处于起步构建阶段。“过去,我们主要以大家庭模式为主,生育的要求以控制为主。如今,需要进一步完善家庭福利政策,不仅是产假医疗待遇,还应包括零至3岁或者3至6岁儿童的基础义务服务。父母都希望孩子未来能成为国家的栋梁,在教育投入方面的成本越来越大,这无形给二胎家庭带来了压力,所以需要全方位改善这个环节。”


陆华杰补充说,育龄妇女所面临的工作和家庭平衡问题也是她们是否愿意生孩子的重要因素。因此,适龄女性职场发展问题也是国家应该关注的问题之一。


通讯员:贾婕
责任编辑: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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