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解读之劳动者“隐私”该如何保护?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黄嘉慧 发布时间:2021-01-13 09:45

摘要: 本期劳权周刊围绕《民法典》内有关“隐私权”这一规定,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2021年1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法典”式法律——《民法典》正式实施。除了广受关注的婚姻法、遗产法等民事法律法规之外。在劳动用工领域内,该法典对于劳动者隐私权的保护也受到劳资双方以及劳动法学界的集体关注。因此,本期劳权周刊围绕《民法典》内有关“隐私权”这一规定,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1:下班后企业能否查看职工的手机


小刘是某硬件制造厂的车间操作工,因为是老乡推荐,而且公司包吃住,所以小刘签订了一份简单的劳动合同之后便迅速入职了。


在上海打工的日子没有小刘原本想得那么辛苦,甚至就连每周都有的加班,也因为公司提供了夜宵而变得“幸福”起来。他说,在厂里工作几乎不用考虑任何居住成本,只要干好自己的活就行。但他也有自己的需求:在不上班的日子里玩玩各种手机App,以此度过自己的休息时光。


很快,厂里出了一则规定:每名工人上班前手机必须关机,中午吃饭时可以领取手机,下班后手机须交部门主管查看,无异常后才能领回。这让小刘感到非常不合理:“我们上班时间已经不能玩手机了,就连中午吃饭也只有短短一个小时,公司为什么还要查看我的手机?”除此之外,让小刘更为不适的是,每次主管都要查看他手机上的社交软件、论坛的浏览记录和交流情况,“而且到了每周一还要检查周末的内容,这不是等同于‘监视’我的隐私吗!”


案例2:劳动者在办公室内的聊天记录能被调取吗


小黎是一名“95后”职场新人,初入公司半年,很快获得公司上下领导、同事的喜欢,不仅是因为她工作效率高、做事机敏,更因为她与几个部门里的同事关系都不错,与大家打成了一片。


然而,就在她以为自己能够顺利开启自己的职场生活时,有一天直属领导找到她,并就她的日常工作交流了几点想法。“主管告诉我说,让我在与同事聊天时谨慎些,特别是我们自己部门的工作业务不要透露给别的部门。但是,我从来没和主管说过这些,他又是怎么知道的呢?”小黎弄不懂主管所言,经多方打听,最终明白了主管为何要这样提醒自己:公司对每个职工所使用的电脑进行升级、备份时,会将每一名职工在电脑里的社交软件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记录等内容进行拷贝,而这份拷贝公司中层以上的领导都有资格进行翻阅。“也就是说,我们日常的聊天内容,公司都有权知道。”对于公司这样的行为,小黎觉得无法理解,“我与朋友、家人之间的对话全部暴露在公司内部,这样一来我也太没有隐私了吧!”


案例3:企业能否查看劳动者的体检报告


最近又到了老朱公司一年一度体检的时候,对于自己的健康,老朱相当看重,为此他也早早地报名、预约好体检的相关事宜,“公司能安排我们每年一次的体检,真的很不错,所以我也很感谢公司这点。”


与往年一样,老朱在完成体检后的第三天,公司人事便发来了体检报告,但同时送来的还有一份调岗通知,“人事跟我说,因为我的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当前的工作岗位,所以需要调我到后勤部门负责更轻松的工作,工资也会相应地做出调整。”这让老朱很奇怪:为什么他自己还没提出身体原因需要调换岗位的要求,公司人事就已经知道了并且做出了决定?他拆开自己的体检报告,发现几项指标确实存在异常,需要随访或者是进行专项检查。在多次与人事沟通后,老朱了解到原来是公司先行从体检中心了解那些今年身体情况异常的职工情况,同时根据职工的实际工作内容先一步进行了调整。


对此,老朱认为,自己并不是因为工作能力而被公司调换了岗位,仅仅因为公司“偷看”了自己的体检报告,就作出身体原因异常的结论,这完全侵犯了他的个人隐私,因此他也提出了劳动仲裁。


摄 影:贡俊祺
责任编辑:李成溪,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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