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金不可不知的几个问题(三)

来源:中工网 作者:钟保 发布时间:2022-08-07 15:03

摘要: 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Q: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又打零工,待遇会不会停发?


A: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根据上述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你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条例中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也可以继续打零工。


Q:自由职业者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A:按规定,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关于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条件的,经办机构应予以发放”。因此,如果你离职时满足参保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两个条件,即使你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样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责任编辑:梁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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