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信箱丨提供虚假学历工作三年能解除合同吗?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赵竺安 发布时间:2022-11-10 17:01

摘要: 诚信既是法律对劳动合同关系主体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评价员工的基本尺度。

记者同志:


您好。今有一急事咨询,请务必尽速解答。


我堂兄三年前看到一家大公司招聘销售员,他感到自己各方面条件都符合,就是没有大学本科学历,便从网上买了一份虚假学历,经过面试,他被录取。


三年来,我堂兄勤勤恳恳工作,颇得领导好评。但前不久,与他竞争主任位置的同事向公司举报他提供虚假学历,经公司调查属实,公司以制度规定此行为属严重违纪,当即解除了堂兄的劳动合同。我深感不公:销售员不是特殊岗位,一定要拥有专业证书。堂兄入职时,公司有严格审查的义务,但公司并未尽职,现在三年过去了,堂兄并未因为学历,耽搁了工作或造成公司损失。说到底,公司用人用的是能力,而非学历,公司岂能因为学历问题开除一个尽职尽力的员工。


刘开胜


刘开胜:


您好。


2008年《劳动合同法》刚施行时,如果职工为获取工作而提供虚假学历,并因此获得工作,而这份工作与学历相关性不是很紧密,法律部门裁审时,往往会认定企业违法解除。但近年来,随着对于诚信越来越受到重视,如果再发生提供和伪造虚假学历,法律部门一般都会认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效。


至于企业用人方面,企业也可以这样回答:学历确实不代表能力,但能力也不代表品行,诚信既是法律对劳动合同关系主体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评价员工的基本尺度,更是员工的素质体现,因此,用人单位要求所招用的员工秉承诚信原则当不为过。


当然,企业要解除你堂兄,也要走好相关程序,即规章制度对此行为有严重违纪之约定,职工对规章制度内容了解并承诺履行,规章制度出台须符合各项程序,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证据确凿,企业实施解除行为前告知工会,企业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解除理由得当……如此,方能解除你堂兄的劳动合同,且不用承担经济补偿金。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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