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准假,职工该怎么办?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成溪 发布时间:2023-11-15 09:51

摘要: 职工都能有啥假?请假必须用人单位批准吗?

近日,劳动报信访热线62189211接到王先生打来的电话咨询。王先生称,他目前供职于一家上海的民营餐饮供应链企业,从事会计工作。他和妻子在今年国庆节假期举行了婚礼,并盘算着在年底,用自己的10天婚假、本年度剩余的应休未休年休假3天以及元旦节法定假期1天,加上周末休息日,即从今年12月15日至次年1月1日,总计18天,带上妻子自驾去四川川西旅行。


11月初,王先生的旅行规划基本成形,沿路的自驾路线、住宿等也基本敲定。但这时,令王先生无法接受的一幕发生了。“我把请假申请通过公司OA发给领导批准时,被领导直接拒绝了”。王先生说,领导给出的理由是“年底是公司财务最忙的时候,要做账、结算,整理票据,绝对不允许请假耽误进度。”王先生对此感到不解,“请假是我的权利,还需要领导同意吗?”


事实上,不光是王先生,近段时间以来,“一想到请假就会有负罪感”“一请假就焦虑”的话题多次登上热搜,更有甚者,职工请假回家奔丧也被用人单位拒绝……许多职工对休假忧虑重重,要么不敢轻易请假,要么鼓足勇气请假却不被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者究竟可以享受哪些假期?请假是否需要用人单位批准?请假期间劳动者工资又该如何发放?带着这些问题,本期《劳权周刊》将邀请上海江三角(苏州)律师事务所费翔律师对“请假那些事儿”一一进行解析。


用人单位不准假,职工该怎么办?


工作中,职工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急事需要请假。俗话说,有事好商量。费翔律师建议,新职工入职时,用人单位应及时将休假制度告知劳动者并进行培训,劳动者亦应认真学习休假的情形、程序和要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应恪守尊重和体贴原则,在申请休假时,劳动者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休假流程提出申请,妥善准备好证明材料,在遇及特殊情形时,多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用人单位应从人道主义出发,换位思考,尽量满足劳动者的合理需求,彰显对职工的人文关爱。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以随心所欲地“泡假”。费翔律师提醒,劳动者在行使权利时,应注意合理限度,坚持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同时,应自觉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实践中,除了产假、病假等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批准的假期外,对于其他假期应合理协商。若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未能及时批准休假的,劳动者应当理解并支持用人单位作出的决定。


面对职工请假,用人单位也不可一味地“亮红灯”,更不可出现诸如“职工请一天事假被扣两天工资”等违法行为。费翔律师坦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对职工请事假等假期不予批准,但权利的行使不可任性。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身的规章制度、生产经营情况和劳动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地综合研判是否批准劳动者的请假申请。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明确休假要求,畅通休假渠道,让劳动者大大方方地休假,以预防和消除因职工过度疲劳而引发的工伤事故和作业伤害,减轻职工因休不了假、休不好假而产生的身心困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每一名劳动者都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费翔律师认为,劳动者依法合理行使休假权利,是建立新时代可持续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建议劳动者优先休法定假期,次之再考虑非法定年休假和事假。同时也呼吁企业推出更加人性化的休假政策,开展错峰休假和弹性休假,并希望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费翔律师强调,倘若劳动者发现自己的休息休假权利遭受侵害或劳资双方出现休息休假纠纷的,建议劳动者先行保留相关证据,可先通过设立的有关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无法解决的,再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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