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数量增幅较大、新业态用工纠纷频现!长三角劳动仲裁机构“结盟”应对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罗菁 发布时间:2019-11-17 15:34

摘要: 2017至2018年,上海杨浦、浙江杭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四地调解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近15万件。

劳动争议案件频发,长三角劳动仲裁机构率先试点整合信息资源,共同应对挑战。


近日,杨浦区人社局邀请杭州市、南京市、合肥市等长三角十个市人社局共聚上海,举行“2019年长三角创新创业劳动关系主题论坛暨长三角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联盟成立仪式”,正式发布长三角区域《2017-2018年劳动争议白皮书》。


根据白皮书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至2018年,上海杨浦、浙江杭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四地调解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近15万件,尽管办结率高达99.3%,且调解成功的案件占比超过半数,但案件数量增幅较大、新业态用工纠纷频现的现象不容忽视。


而伴随着联盟的成立,长三角十市一区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友好合作伙伴,探索区域共同协调发展的路径。


受理案件数量增多


数据显示,2017至2018年,四地调解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9633件,共办结劳动争议案件148649件。其中,仲裁机构受理69825件,办结68995件,共为168716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和挽回经济损失207915万元。


上海劳动法研究会会长、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艳春表示,从2012年至2018年的公开数据查询可以发现,全国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不断上升,2012年时不过只有21108起,而2018年时达到了308198起。因此,长三角的劳动争议自然也是“水涨船高”。


而从劳动争议的案件请求分布来看,劳动报酬类首屈一指,占比达到36.4%;紧随其后的则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类,占比21.46%;工伤待遇类排名第三,占9.22%。


对此,白皮书指出,案件数量增幅较大,说明长三角的劳资矛盾依然较为突出。


首先,经济形势带来一定影响,部分中小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困难和生存压力,在生产任务减少的情况下,不得不裁员减薪。这其中既有正当合法举措,也有不少无故欠薪,不按时缴纳社保,甚至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违规裁员的情况。


其次,近年来经济的结构性分化趋于明显,部分产业产能过剩,企业的生存空间变小,发展困难,一些企业则开始转变经营方式,从而导致员工工作岗位、薪资等的调整,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能会导致矛盾爆发。


另外,大部分的创业者对研发市场、融资等极为重视,却忽视人事管理、 建章立制,以致陷入劳动争议纠纷。根据分析显示,发现注册成立5年内的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占比最高,达到56.11%。



新业态用工纠纷频现


值得关注的是,白皮书强调指出,新经济业态用工给劳动关系带来新的挑战。


以杨浦为例,2017年至2018年受理的2216件劳动争议案件中,科技和软件信息业(新业态如网约车、闪送、网络直播平台等)比例达到25.67%,仅次于商务服务业(含批发和零售),排名第二。


“新业态新经济的出现,数字经济、互联网平台经济等导致劳动关系复杂化。”曹艳春如此说道。


白皮书分析认为,新型的就业方式和用工模式,也产生了新业态下的用工纠纷,如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零售的快递员、互联网物流的配送人员、 网络主播,网络平台与服务者之间关系较为模糊,存在劳务、代理、承揽等多种关系。


例如,从业人员在甲公司从事共享单车的运营维护,通过微信群安排工作并考勤,实际运行中,甲公司负责研发,线下实体运营全由乙公司负责。又如:某物流公司A,将旗下快递业务外包给B公司,B公司又将部分业务外包给C公司,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几经转手,给劳动关系认定带来难度。


不仅如此,还出现了交叉用工故意混淆真正用人单位的情况,两家或多家公司的法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等为同一人或为关联企业,几家公司的办公场所、业务内容、工作人员等高度混同。公司通过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直接发放报酬,而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理财平台、案外人的银行转账等方式,甚至通过境外公司转账等各种障眼法,故意混淆用工。涉案单位通常回避、推诿、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关系难以确认,一旦败诉,劳动者又会选择另一家公司申请仲裁,增加了反复仲裁的成本,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竞业限制成“陷阱”


白皮书中的统计发现,竞业限制纠纷也越来越多出现在劳动争议案件中。


一方面,适用主体随意扩大。除法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之外,居然还有用人单位与行政前台、高级厨师、月嫂等签订竞 业限制协议的现象,显然过于随意宽泛。


另一方面,竞业限制行为愈发深藏。劳动者往往采取由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不在竞业企业实地办公、通过其他人员代收工资等形式就业,或是对于自营公司进行已不实际经营为的抗辩,既加重了用人单位的举证难度,也为仲裁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除此之外,违约金数额畸高现象普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上升趋势明显,从起初的5至10万元的区间,飙升至数百上千万元,既超 出了用人单位所承担的竞业限制补偿数额,也远高于劳动者所负的对等义务。若发生纠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此均将持较大分歧。而实践中,四地对违约金的调整尚无统一口径。



整合资源共同积极应对


不能“埋头办案”,更应积极应对。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白皮书呼吁四地政府提高构建劳动关系的优先级,积极出台规章政策,制定符合新业态用工特点的规定,对从业人员的制度进行创新设计,针对新业态从业者与企业之间的不同关系,分门别类地进行细化和界定,形成较为统一、可操作性强的仲裁裁决标准,为维护和谐劳动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不仅如此,依靠“互联网+”和“大数据”,建立健全四地间数据共享机制,筑 牢基层稳定防线。推动异地案件信息系统的应用,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效率。各地可以组建网上调解专家团队,逐步实现网上咨询、网上办案和网上管理功能,不断提高平台运行质 效,扩大平台的社会影响力,最终形成四地仲裁调解平台共 享。


同时,建立多部门多地区联动机制。整合多方力量,制定市场监管、金融、信息等主管部门和部分行业协会多部门综合治理和联动机制,完善劳动关系保障机制,联手处置劳动争议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长三角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联盟已成立,长三角十市一区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友好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工伤认定等方面的交流协作与经验分享,探索长三角区域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的一体化发展,共同促进长三角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地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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