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医生立遗嘱将财产留给朋友!最新:上海已有561位老人选择遗赠财产!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王嘉露 发布时间:2020-12-16 19:57

摘要: 无人养老的情况下,老人立遗赠,法律上完全没问题。

近日,67岁的方医生来到中华遗嘱库上海第二登记中心领取遗嘱证,他将全部财产留给救过自己的朋友。新闻一出,老人立遗嘱的话题又引发了网友热议。


“我曾经心肾衰竭,命在旦夕,但身边没有一个有血缘的亲人,当时帮助我、抢救我让我度过这一关的人,他就是我的亲人,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只是报恩。” 据悉,方医生有一个女儿,八年前在他几乎花了大部分积蓄送去瑞士读书后,就没有再联系过,唯一一次联系对方还称打错电话。


“我对生死不畏惧,趁自己还是头脑比较清醒、还能走动的时候,留下这么一个我自己最后的遗愿。”方医生说,“我把所有的东西,留给我最需要报答的人,那么我就心甘了。这个遗嘱立完以后,我自己一身轻松,对我的疾病来说也有很大帮助,几乎等于是我的重生。”



对此,有网友表示:

如果女儿长期不联系了,可能是她遇到了什么难处,作为父亲还是应该给女儿留下一些财产,无论怎样她都是你的女儿,即使你觉得她做的过分。”


“清官难断家务事,女儿也许也有难处,毕竟亲生女儿还是应该留一些财产给她的。”


不过更多的网友则表示——自己的钱应该自己做决定。


“清醒的情况下,自己的钱,自己支配没问题。”


“不管发生了什么,大部分老人真的不欠儿女的。所以自己的东西有权利自己支配。”


“这样挺好,不一定非要把财产留给孩子 ,等老了谁帮助了自己,谁对自己好就留给谁。”


“每个人有自己安排遗产的自由”


“老人自己的财产,他意识清醒,他自愿给谁是他的问题,是他赠予,是他的权利。”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通过遗嘱实现自己的分配意愿,没毛病,千金难买我愿意。”


……


同时也有网友担心:“今后的五年十年相当一部分老人将面临这种无人养老的境况吧。”



那么,这样的遗嘱,最后到底能不能按老人生前的心愿来执行呢?


中华遗嘱库上海分库主任黄海波告诉记者,通常的遗产继承是按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进行遗产分配的,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根据《 民法典》对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无人可以继承的,或者放弃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财产。


因此,方医生遗嘱中写明由朋友来继承他全部财产,是被法律认可的。


“我们也和方医生强调,遗嘱是可以修改的,若未来父女关系发生缓和、有所改善,可以再来中华遗嘱库更新遗嘱。” 黄海波说。


“像方医生这种将遗产留给第一、第二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的情况,我们一般称为遗赠以我们中华遗嘱库数据来看,截止到2020年12月,上海已经有561人,占到近4%。”黄海波在两年前就碰到一位年近70岁的大学教授前来咨询遗嘱相关。“孩子在国外,也是好几年不联系,自己虽然有兄弟姐妹但是关系很不好,所以他不知道名下房产可以给谁。“最后,老人决定将房产捐给母校。”



如网友所言,随着上海步入深度老龄化以及独居老人的增多,未来可能确实会有一部分老人将面临这种无人养老的情况。对于这些老人,黄海波建议他们可以趁清醒时,做好“意定监护”


所谓意定监护也叫委托监护,特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简单来说,意定监护就是自己可以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在黄海波看来,遗嘱只管身后事,是爱的延续,而意定监护是自爱,让帮助自己的人不要受伤害,从而让自己晚年安逸而没有后怕。


责任编辑: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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