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浦东新区法规表决通过!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城管执法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叶佳琦 发布时间:2021-10-28 12:51

摘要: 又有两部浦东新区地方法规表决通过!

10月28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第二批两部浦东新区法规,分别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规定》。


知识产权保护“快”、“严”,加大侵犯惩戒力度


据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在知识产权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包括“建立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更大力度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支持浦东设立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等等。


本《规定》主要规定了以下事项:一是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明确浦东新区知识产权部门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综合行使相关部门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行政执法权。明确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健全“一站式”保护机制,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事务在浦东新区“一网通办”。


二是在知识产权“快保护”方面提出了相关创新举措。具体包括推行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创新专利侵权责任判断规则、建立履行调解协议后处罚适当减免的特别规定等。


三是在知识产权“严保护”方面加大惩戒力度。加大“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地理标志和商业秘密保护力度;进一步压实会展举办单位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在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的基础上,结合浦东发展的实际情况规定了更大力度的惩罚性赔偿。


四是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探索创新举措。具体包括支持法院建立专家陪审员制度,探索“书状先行”的庭审模式和支持检察机关探索开展公益诉讼等。


保障当事人权益,界定相关部门职责


什么是非现场执法?记者了解到,它主要针对城市管理领域多发易发、直观可见且依托信息化设备设施能够辨别、易于判断的违法行为。今年1月起,浦东新区城管执法部门就对跨门经营、占道设摊和占道洗车三个事项试行了非现场执法。而这部《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规定》,可以进一步保障和规范非现场执法活动的依法进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规定》主要规定了以下事项:第一,规定了非现场执法的适用范围、执法事项和工作原则等。


第二,对非现场执法条件下当事人的权益保障作了规定。《规定》一是要求政府部门充分保障当事人政策查询、陈述申辩、权利救济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二是要求城管执法部门设置指定处理窗口,并采取信息化等方式为当事人陈述、申辩提供便利。三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应当通过短信告知或者语音电话等方式进行劝阻教育,责令及时改正;当事人及时改正且违法行为轻微的,不予处罚。四是加强信息数据安全保护,要求浦东新区城管执法部门制定信息数据保护规范,建立信息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和信息数据查询制度,明确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查询权限和查询程序。


第三,规定了非现场执法的具体程序、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具体包括: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规范、视(音)频询问的工作要求、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的证据审核、线上办理罚款缴纳等。


第四,界定相关部门职责,强化支撑保障。《规定》要求城管执法部门依托“一网统管”平台推动非现场执法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提供协助与保障,各街镇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共同做好非现场执法工作。


责任编辑:胡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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