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让维权“简单一点”

来源:中工网 作者:邹倜然 发布时间:2020-11-10 16:23

摘要: 绍兴市总在法院设立“工会工作室”,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贯穿于劳动争议协商、诉讼全程。

协商性强、对抗性弱、灵活度高、成本低廉……经过一年多的探索,浙江省绍兴市工会在法院设立“工会工作室”参与法院劳动争议案件调解试点工作的效果越来越明显。


据悉,截至9月底,“工会工作室”已成功处理各类劳动纠纷81件,涉案标的636.4万元,其中调解撤诉结案37件,调撤率达45.68%,为劳动者争取权益涉及金额166.75万元。


2019年6月,绍兴市总工会经与法院协调,在越城区法院袍江法庭设立了“工会工作室”,正式启动“法院+工会”调解模式,对劳动关系争议案件进行调处。


“工会工作室”团队由10名精英成员每周驻庭开展调解工作,包括6名劳动纠纷领域的资深律师,4名从事法律工作的工会干部。越城区法院定期对调解员进行指导培训,协同劳动争议调解团队全程参与、全链条式化解各类涉企劳动纠纷,如遇重大或突发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会启动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开展联合调解。


“工会工作室”的解纷模式打破了立案为界的固有调解思维,将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各阶段。对适宜调解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后,及时委派给“工会工作室”调解;对经工会调解无果的案件,梳理好调解过程中的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及时导入司法程序,形成诉调无缝对接机制。


在开展调解的同时,“工会工作室”就涉诉企业开展个性化法律体检,精准扫描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给予整改意见,从源头上避免纠纷再次发生。对经“工会工作室”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跟踪管理,不断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实现执源治理。


今年6月,袍江法庭“工会工作室”受理调解了凌正前与绍兴普锐涂料有限公司欠薪纠纷案件。凌正前为该公司职工,2020年5月12日劳动合同到期,凌正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并要求企业支付剩余工资及拖欠的工资利息共计7.9万元。


本案的焦点在于职工提出的拖欠的工资利息是否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所谓的利息即赔偿金的申请是附条件的。工会调解员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时,也就权益的合法性向职工进行了明确说明。经过反复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企业再支付3万元。当事职工对本次调解工作表示满意。


“‘法院+工会’的调解新模式,强化了工会参与协调调解职能,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贯穿于劳动争议协商、诉讼全程,最大限度发挥调解分流诉讼、缓和矛盾、解决纠纷的作用。”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傅陆平介绍说,工会调解与诉讼相比,更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更有利于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通讯员:马倾国
责任编辑:李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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