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取快递摔伤,算工伤吗?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作者:向晓文 发布时间:2020-11-15 10:41

摘要: 取自己的私人快递则不能认定为“工作原因”。

近日,一则“上班时间取快递摔伤,算工伤吗?”迅速占据媒体热搜,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一位本报蒋姓读者检索梳理网友对于该问题的主要看法:“取快递只是占用了很少的工作时间”“快递一般都是在办公楼下收取,没有离开工作场所”“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摔倒受伤了就应该由工伤保险支付”……蒋先生也想弄明白,上班时间取快递时摔伤算工伤吗?


对于这件很多上班族眼中的 “小事情”,四川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李白金律师表示,工作时间取快递摔伤是否算工伤,应视两种情况而定---如果取件的快递是工作中替单位采购的办公物品,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取的是自己的私人快递,则不能算工伤。


李律师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取件的快递是单位采购的办公物品,则属于本条规定的“工作原因”,而取自己的私人快递则不能认定为“工作原因”。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以及急性化学物中毒等。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可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由此看来,工伤认定并不是想当然的事。


责任编辑:卓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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