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实习乱象时有发生④:监督机制亟待完善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温远灏 发布时间:2023-12-12 18:33

摘要: 职业院校实习乱象时有发生。

早在2016年4月,教育部等五部门便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2年1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针对当前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中存在的强制实习、从事与专业学习无关的简单重复劳动、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等问题,进一步划定“红线”。


然而,相关乱象为何依然难以杜绝?


在吴梦凯看来,有些学校、劳务公司、用工单位相互串通、逃避监管的伎俩并不高明,但由于实习生处于弱势地位、议价能力低、维权意识弱、顾虑较多,一些学校、中介等有关人员才会肆无忌惮,以致不少实习生失去了说“不”的勇气。


“现实中,有的投诉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及时回应,实习生不得不在社交平台举报,还容易因遭到恐吓、报复而放弃举报。”吴梦凯建议,不仅要大力畅通实习生投诉举报渠道,还要压实监管部门的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相关部门及人员严肃追责。


据范围介绍,实习单位对实习生权益的侵害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劳动报酬权,尤其是职业院校的定岗实习生,他们的工资报酬通常低于市场水平;二是休息权,他们常常会被要求长时间工作;三是职业安全卫生权,有些实习单位的工作条件较差,没有对实习生进行足够的培训和保护,使得他们可能遭受职业伤害。


范围告诉记者,曾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认定就业型实习生可以与实习单位构成劳动关系。然而,由于原劳动部1995年8月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使得在实践中,实习生被排除在劳动法之外,他们多数情形下不会被认定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


“顶岗实习的实习生从事的工作与劳动者没有本质区别,也是从属性劳动,但是由于主体不符合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不能享受劳动者的各类权益,这是不公平的。”吴梦凯说。


如果学生的实习工资被克扣,能否追回?吴梦凯认为,针对学生实习工资被克扣的现象,学生应该第一时间搜集证据,保存能够证明用工关系,包括打卡记录、工资流水、上班时长等证据,要求对方按照用工报酬及时支付。同时,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要求有关部门协助调查。协商不一致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范围呼吁,企业在聘用实习生时,要注意合法守规,尽管实习生不适用劳动法,但仍要注意基本的劳动基准的普适性问题,如工时、工资以及职业安全卫生的保护,应该与一般劳动者一致,并且要注意实习生的培训。同时,实习生在选择实习单位时,应该尽量选择正规的实习单位,并且注意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要求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要求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


范围认为,目前还存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形,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需要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督促其落实相应的培训、教育等责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应该重在教育,即使在企业进行实习实践,也是在整个人才培养的体系下进行。同时,还可以将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的“黑名单”对社会公开,将职业院校的相关投诉举报纳入评估审核的范围,对实习单位则纳入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责任编辑: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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