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退休到底谁说了算?专家释疑: 女职工几岁退休到底谁说了算?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轶捷 发布时间:2024-03-27 10:37

摘要: 女职工退休到底谁说了算?

身在技术岗,原本以为55岁退休,却在50岁时遭企业“强制”退休,倪女士因不满企业做法,纠缠了十余年。前些年,倪女士意外得知,企业已经“偷摸”着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但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退休年龄和养老金计算问题又引发了新一轮的争议。

专家释疑:

女职工几岁退休到底谁说了算?


虽然在很多HR的传统观念中,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以“干部”或“职工”的身份进行划分,但从现行的规范体系来说,应当适用新的衡量标准。


2001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二、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就上海而言,《上海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审核本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退休年龄,女职工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和技术岗位工作满55周岁。也就是说,目前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应当看其退休时点上,其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


一般来说,管理岗位应当根据管理权限来进行任命,而技术岗位则原则上需根据“评、聘结合”的原则进行考量。因此不仅需要劳动者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等级评审认定,也需要用人单位给予“聘用”或“任命”。若出现“未聘用、未任命”或“评、聘不一致”的情形,原则上也不能简单认定为管理、技术岗位。从这个意义上讲,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聘用更加起着决定的作用。


退休后养老金怎么算?


至于退休后养老金的计算问题,人社部门也进行了明确解答:


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对于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照本人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全部缴费年限所有月缴费工资指数之和÷本人全部缴费年限的月数。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退休前本人每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对应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如某月按照托底基数缴费,那么该月缴费工资指数为0.6;如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资1倍缴费,该月缴费工资指数为1;如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资3倍缴费,该月缴费工资指数为3。(注:由于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反映了个人一生的缴费情况,包括1992 年底以前未实行缴费期间相应月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因此,时间跨度较长,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为个人提供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具体数据。另外,2019年以前使用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019年起使用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确定。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其中,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年龄来确定。


过渡性养老金先按照本人1992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2%,再按照本人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时1993年到1997年5年内个人账户储存额对应的“虚账实记”总额除以120,两者相加计发。


责任编辑:陈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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