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快一年的吕征再次讨薪:全年工资变4个月? 北体大俱乐部仍有80万元未支付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王卫朋 发布时间:2021-01-03 18:35

摘要: 吕征讨薪的主要内容为北体大俱乐部拖欠他2019赛季薪水。

曾经效力申花的吕征,现在更多地是以“讨薪者”身份出现。1月2日,吕征晒出个人与北体大俱乐部签订的工资补充协议,控诉北体大拖欠自己工资一年多:白纸黑字,盖着公章,却张口否认真实性。这是时隔半年多后,他再次维权——2020年5月17日和25日,吕征曾经连续发布两篇微博维权。


作为中国足坛的一匹快马,吕征出生于北京,成名于山东鲁能,2014年底加盟上海申花,之后在申花效力了3个赛季。2018年加盟北京北体大俱乐部,其间有过一场比赛独进四球的高光表现,随后就是2020年5月17日突然宣布退役,并发文直指北体大总经理孙哲东,“他恶劣的言行,不仅是对一名球员颜面的侮辱,更是对我职业生涯以及获得多个冠军奖牌的侮辱。”




吕征讨薪的主要内容为北体大俱乐部拖欠他2019赛季薪水。2019赛季,吕征出场200分钟(有数据显示是160分钟),帮助球队攻入5个球,但却遭遇欠薪6个月。


吕征表示,总经理孙哲东多次在欠薪的情况下,威逼球员签署工资全额发放确认表。“事实是,在2020年1月15日出具该文件时,俱乐部拖欠了2019年五个月工资(银行流水为证)及半年奖金。”




而在发布微博讨薪后半年,2021年1月2日,吕征再次发布微博: 退役快一年了,旧账依然理不清。吕征认为,他在2020年向中国足协发起仲裁,要求北体大支付合同期的剩余年薪工资(即2020年的全年年薪)。而仲裁的结果是,虽然仲裁委认可北体大违约,但仅仲裁北体大支付吕征2020年4个月的工资。


“他们仲裁的理由是,我2020年5月宣布退役了,不再是足球运动员了,所以他们只支持我四个月的工资,这个仲裁结果是完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合同规定写得很清楚,合同不管用,还签合同干嘛? 而且,仲裁书说9月18日和10月10日两次开庭,但我只出席了10月10日的开庭,而且裁决书上,把我向他们提供的仲裁证据都写错了。 ”吕征说。




仲裁中,另一个争议是,有一笔《运动员工资合同补充协议二》规定的80万元未支付,这也是吕征此次发微博维权的主要内容。


根据吕征本人介绍,他接下来还会向媒体和球迷说明足协仲裁的事情,希望能给其他处在维权之中的足球运动员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包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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