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部委亮出农民工工作成绩单

来源:中工网 作者:甘皙 发布时间:2021-01-09 14:04

摘要: 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民工,国家各个部委都出台了相关政策,作出了巨大的努力。

农民工是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主力军,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中国制造”走向世界的有力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全国农民工总量也在持续增加,从2015年的2.77亿人增加到2019年的2.91亿人,规模不断扩大。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民工,国家各个部委都出台了相关政策,作出了巨大的努力。近日,他们亮出了近年来农民工工作的一份成绩单:

人社部:

农民工就业创业保持稳定并进一步扩大

——大力促进农民工多元化就业创业。人社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引导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全国农民工总量从2015年的2.77亿人增加到2019年的2.91亿人。

——大规模多渠道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人社部门面向广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实施“春潮行动”。印发《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9-2022年)》。2015-2019年,仅人社部门面向农民工群体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达4300余万人次。农民工月均收入稳步增长,从2015年的3072元提高到2019年的3962元,每年增幅均在6%以上。

——打好疫情防控保卫战。建立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作机制,全国累计通过“点对点”服务方式运送606.8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近160万人。

——积极推进脱贫攻坚。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由2016年的1527万人扩大到2020年的11月底的3243万人。输出地和输入地共培训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家政服务人员155.7万人次,输出家政服务人员17.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4万人。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稳步推进

——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高发态势进一步得到有效遏制,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为0.37%,为5年来最低水平。

——落实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2019年末,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人数分别为6155万人、4958万人、8616万人,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

——加强农民工用工管理。推动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全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市民化水平不断提升

——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有序推进。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3年的35.93%提高到2019年的44.38%。居住证制度稳步实施,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发放居住证超过1亿张。

——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更有保障。2019年,1400多万农民工随迁子女实现“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可携带,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达22.4万人,比2013年增长55倍。

司法部:

——审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快递暂行条例》。

——把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工作重点。

——加强农民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4.1万个,常驻法律服务人员8.1万人,方便农民工获取公共法律服务。

——推进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组建“农民工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近三年,会同全国总工会组织律师志愿者2.7万人次参与“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服务农民工2300万人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近20亿元,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帮助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4569件次,追回欠薪5.7亿元。

——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做好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自2019年5月20日“绿色通道”开通至今,已累计访问38597人次,答复“讨薪咨询”9796件、“问题反映”1975件,向人社部和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转办督办欠薪案件3157件,涉及农民工13.84万余人。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近三年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1万余件,受益农民工近18万人次,为当事人取得经济利益或挽回经济损失近58亿元。

——探索创新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在中国法律服务网设立统一的法律援助申请入口,方便农民工等困难群众异地申请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简化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近三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42万余件,为155万余人次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咨询407万余人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民工住房条件持续改善

——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实施公租房保障。截至2020年6月底,891万稳定外来务工人员通过公租房保障解决了住房困难,对15万环卫、公交困难职工实施精准保障。

——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建成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全国341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与平台实现直连,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跨地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适应农民工等职工跨区域流动需要。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截至2020年11月17日,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已入库项目26.84万个,入库建筑企业34.88万个,入库人数2759.47万人,对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形成有力支撑。

——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019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接督办欠薪案件109件,均得到妥善解决。2019年至今各地共查处解决案件24541件,涉及项目17543个、企业17857家、人员56.07万人次、追讨工资140.61亿元。

加强行业农民工培训 增强稳定就业能力

——不断加强行业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截至2019年10月,陆续颁布了建筑工程施工、装饰、园林、城镇供水等49个工种职业技能标准。2015年至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共培训一线从业人员1033.3万人次。

——持续推广农民工业余学校,打造农民工服务一体化平台。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2019年,累计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34.5万余所,培训农民工5611万人次。

交通部:

——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点对点”返岗包车共开行23.4万趟次,运送总人数超过556.4万,有效解决了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用人需求问题,运输过程中农民工返岗包车未发生一起聚集性疫情、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事故。

国家卫生健康委:

加强农民工职业健康保护

——大力做好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等五项具体行动。初步完成67.1万名患者的随访调查。将职业病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职业病监测范围由原来的10种扩大到28种,监测地区从地市延伸至所有县区,新增300个县(区)开展尘肺病主动监测,新增148家医疗机构开展尘肺病筛查。在全国28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320个尘肺病康复站点,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尘肺病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服务。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制了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冶金等4个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防控指南,并在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加强农民工医疗卫生服务

——做好农民工群体疾病预防控制。一是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接种单位要主动搜索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儿童中的受种对象,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建卡,给予接种或补种。二是落实艾滋病各项防控措施,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检测、治疗、综合干预等服务。

——加强卫生健康工作宣传和倡导。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提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社会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开展流动人口监测调查和关心关爱活动。

——积极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4年到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35元提高到74元。

积极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疫情防控

——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阻断“四类”风险人员外流。加快推进“健康码”跨地区互通互认。

责任编辑:庄从周,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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