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丨合同并非确立劳动关系唯一条件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张锐杰,李佳敏 发布时间:2020-08-19 12:35

摘要: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如果表见代理成立,那么如何判断黄女士与锐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白丽娟律师表示,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锐旗作为依法成立的公司,以及黄女士的劳动者主体是适格的;二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同时,根据《通知》,在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也可以参考:(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保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责任编辑:李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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