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实录丨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发?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轶捷 发布时间:2024-04-26 13:40

摘要: 所谓停工留薪期是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限。

俞先生问:我爱人在工作时摔伤,腿骨折了,公司为她申报了工伤,说给她安排了一段时间的停工留薪期。我看字面理解,就是暂时不用上班,工资按照原来的标准拿,不知道这么理解对不对。另外如果休息的时间到了,我爱人的伤还没好怎么办?


答:所谓停工留薪期是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限。你的理解没有错,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继续按月支付,不过标准是你爱人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如果负伤前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收入。同时需要明确的是,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至于停工留薪期的时长,一般来说,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可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如果工伤人员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当在停工留薪期满前15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治疗工伤相关诊断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对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在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确认申请,视作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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